1、在合格的供应商中选择两家投标报价最低的为成交供应商。(注:本项目的两家乙方合同结算金额为统一人民币,按照两家成交供应商中报价最低的执行。若成交供应商无法执行,采购人有权取消无法执行的成交供应商合同) 2、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方法和顺序如下: (1)本项目评委会由采购人代表及专业评委组成,为3人及以上单数 (2)参与比价的单位成功递交报名资料后,至比价时间后交由评委会进行资格审查,未按要求提供的或不符合要求的,评委会资格审查不予通过,未通过的单位不得参与项目比价。 (3)投标报价最低的两家供应商为该项目成交供应商。 (4)当最低投标报价相同时,摇号确定成交供应商,摇号程序如下: ①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一定数量的号码球放入摇号机内;(放入摇号机的号码球数量=参加摇号程序的供应商数量+5。例:如参加摇号会的供应商数量为10家,则放入摇号机的号码球数量为15个。) ②按照供应商代表现场签到的先后顺序进行摇号,摇出的号球不再放入摇号机内; ③由采购人代表摇出单位的号码; ④按摇出号码的大小,号码最大的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。 |